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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政策解读

我市启动市县两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

2016/03/24 1.2w 阅读 231 点赞
      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,根据《攀枝花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》精神,在2016年春季学期开学之际,市教体局启动了2016—2018年市县两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工作。

市县级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,实行动态管理。此次将评选出攀枝花市市级学科带头人、攀枝花市市级骨干教师、攀枝花市县级学科带头人、攀枝花市县级骨干教师共2000余名,达专任教师的20%以上。

参评的中小学教师必须达到“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良好、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达标、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合格”等基本条件,具备“教学水平高、育人效果好,教科研能力强、学科影响力大,传帮带发挥好、示范辐射作用强”等专业条件。评选遵循“师德为首、能力为重;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;公开公平、竞争择优;分级选拔、分级管理;民主集中、程序有效”等原则。各县(区)教育局、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、市直属单位(学校)在完成“公布评选办法、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民主测评(民主测评得票数须过半)、集体研究、基层公示(在所在单位进行,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)”等程序后,将材料上报市教育体育局,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,经市教育体育局党委研究,人选在攀枝花教育体育网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按市人才工作会议相关要求,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会在评优选模、评职晋级、评选上一级骨干教师、学习考察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;年度考核合格的,按有关规定享受骨干教师津贴;同时需履行规定的义务。

市县两级骨干教师评选将师德师风表现摆在首要位置,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将评选出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教学成绩突出、身心健康的骨干教师,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、示范辐射作用,推动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。 

市县两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将于2016年4月结束。 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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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(2)
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