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区)教育局、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、市教体局直属事业单位(学校)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加强学校德育工作,进一步推进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,激励我市广大中小学班主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、热爱班主任工作,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首届“十佳班主任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条件
按照《攀枝花市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评选和表彰办法》(攀教体发[2016]9号),评选攀枝花市首届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。
二、评选程序:
(一)初评阶段:2016年3月1日—2016年3月18日
市教体局直属学校、钒钛高新区下属学校通过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,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提出候选人名单。各学校推荐1名“十佳班主任”候选人,经公示后填写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推荐人选信息表一份(见附件),并附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送市教体局思政科,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:625152235@qq.com。市教体局组织评委会评选出5名候选人参加全市“十佳班主任”评选。
各县(区)教育局通过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,按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评选出5名候选人,经公示后填写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推荐人选信息表一份(见附件),并附3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送市教体局思政科,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:625152235@qq.com。
个人事迹材料格式要求:标题使用黑体小二号字体,居中;正文部分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,有数字部分使用Times New Roman三号字体,单倍行距。
(二)终评阶段
1.公众微信投票:2016年3月28日—2016年4月8日
各县(区)教育局、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、市教体局直属学校推选出的30名“十佳班主任”候选人,通过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众投票。30名“十佳班主任”候选人事迹材料将在市教体局微信平台、市教体局网站发布。
2.评委会评选:2016年4月11日—2016年4月15日
由市教体局相关领导、责任科室、市教科所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委会对30名候选人进行评选,评选出10名获奖人选。经市教体局党委会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攀枝花市首届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。
(三)表彰及宣传阶段
召开专门会议,对首届攀枝花市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进行表彰。
在市教体局网站、攀枝花日报、攀枝花电视台宣传10名“十佳班主任”先进事迹;在市教体局微信平台开设专栏,由“十佳班主任”交流教书育人心得;挑选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班主任开设专场讲座,组织各县(区)、直属学校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参加,并将讲座录制成视频,择优上传知名网站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各县(区)教育局、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、市教体局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,本着认真、负责的态度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积极组织好评选和推荐。
(二)广泛动员。各县(区)教育局、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、市教体局直属学校要大力宣传此次评选工作,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,大力营造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,影响、带动社会各界关心班主任工作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。
(三)严格把关。各县(区)教育局、钒钛高新区社会事务局、市教体局直属学校要严格按照《攀枝花市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评选和表彰办法》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把关,推选出群众公认、具有代表性的候选人。
四、联系方式
评选工作联系人:市教体局思政科 邬婷,联系电话:13980350317,电子邮箱:625152235@qq.com
微信平台投票工作联系人:市电教技装中心 李军,联系电话:15892579525,电子邮箱:398686039@qq.com
附件:
附件1-首届攀枝花市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公众投票说明及操作流程0224.doc
附件2-首届攀枝花市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终评环节操作办法20160223.doc
附件3-首届攀枝花市中小学“十佳班主任”推荐人选信息表20160204.xlsx
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
2016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