攀枝花市
政策通知公告

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“四川省特级教师(校长)” 拟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

2021/07/20 3.3k 阅读 408 点赞

 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特级教师(校长)的通知》(川教函[2021]213号)文件要求,我局开展了“四川省特级教师(校长)”初步推荐工作。经个人申请、组织审核推荐、专家评议、局党组会审议,报省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,确定李美文等6名教师(校长)为2021年攀枝花市“四川省特级教师(校长)”拟正式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名单如下:

  李美文,女,攀枝花市密地外国语学校副校长、正高级教师。

  郭光恒,男,攀枝花市实验学校校长、高级教师。     

  钱  芬,女,攀枝花市经贸旅游学校高级讲师。

  索争科,男,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高级教师。

  杨建华,女,攀枝花市第二十五中小阳光外国语学校高级教师。

  刘再坤,女,盐边县城第一小学校一级教师。

  干部群众若对被公示对象师德师风、学术成就、教育教学成就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有异议的,请于5个工作日内(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7日 )以真实单位、姓名向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(电话:3348330)和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科(电话:3358915、3338861)反映,以便调查核实。

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     

  2021年7月21日    

免责声明: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。如有疑问,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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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(2)

我
苏
苏州市民2026-03-18 15:30

非常实用的信息,感谢分享!

科
科技爱好者2026-03-18 14:20

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,有帮助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