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区)教育和体育局、钒钛高新区社会管理局,市直属各学校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市教育和体育局及各县(区)教育和体育局对审批、管理的民办学校进行了2021年度办学情况评估,现将评估结果通告。
凡未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实施学前教育、学历教育、非学历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,属非法办学。教育行政部门提醒求学者注意查看办学机构是否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正本及加盖“年审合格”印章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副本。
咨询电话:
市教育和体育局3363980
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293229
西区教育和体育局5559169
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3895029
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8172499
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8657105
附件:攀教体发【2022】34号附件攀枝花市2021年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结果统计表.xlsx
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
2022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