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区分局落实长江流域 “十年禁渔”工作
按照市级长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,东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和部署,进一步将长江“十年禁渔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,更好维护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。近日,组织辖区各派出所开展长江禁捕巡查工作。
巡查中,采取徒步巡逻的方式对辖区周边水域进行巡查,着重仔细检查是否有违禁网具、是否有一人多杆多钩行为、是否存在非法捕捞、电鱼、销售、捕捞等违法行为,对违反“禁钓期”规定违规垂钓行为现场进行制止,向垂钓人员讲解 “禁钓期”相关规定。同时,向辖区重点区域群众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“十年禁捕”政策,宣传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(实行)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引导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。同时,还对辖区五金店、售卖渔具的杂货店等开展检查,对是否销售贩卖禁用渔具进行重点检查,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,做好禁止非法捕捞宣传,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,积极鼓励居民举报有价值的线索,共同维护环境,为打造绿水青山贡献力量。